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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骑车人戴头盔逃过一劫

2023-08-15 17:08:33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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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前不久早高峰,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建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华路路口向南左转时,杜某驾驶小车沿该路口由西向东直行通过,两车在路口相撞,造成人伤车损的交通事故。

万幸的是,宋某的伤情并无大碍,因为他戴着头盔,虽然明显头部撞到汽车前盖和挡风玻璃,但却未造成严重后果。交警三大队警力接报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宋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杜某因驾驶小车“观察疏忽”,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根据交通信号参与交通,这是妇孺皆知的法定准则。这次宋某“闯红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可以谨记,不是每次“闯红灯”都这么幸运,可能下一次“闯红灯”之后,连陈述申辩的机会都没有。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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